准军事化管理


(军姿)
     我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校的实际情况,立足于《学生行为规范》和《青少年保护法》,效仿军队正规化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实行准军事化管理。坚持严格要求,耐心说服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,以教学为中心,以教学质量为根本,做到服从服务于教学。
 学校成立专门的军事化管理办公室,并由军事化管理办公室制定《一日生活制度》《军容风纪要求》等相关的条列规定。学校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就应该要求全体学生住校,实行封闭式管理。这样既可锻炼学生的独立生活能力,学生又有多余的时间放在学习上并且远离了社会的不良影响,还能解决部分家长无力照看孩子的问题。在学习之余让学生多看有教育意义的影片,同时学习军歌和搞一些有团队竞争的活动,以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爱国主义情感。
一、一日生活制度
(1)起床:起床号响后,全体学生应立即起床,迅速按规定着装,做好出操准备。
(2)早操:听到教官的出操口令后,以班级为单位集合,由体育委员检查着装,清点人数,除节假日、雨天或学校临时规定外都应出操。学生因故不能出操者,需向班主任请假,并出示假条。
(3)洗漱:洗漱必须在洗漱间进行,要节约用水,保持清洁卫生。
(4)整理内务:按学校规定的《内务管理规范》执行。
(5)就餐: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就餐。就餐必须严格遵守食堂秩序,自觉排队打饭,不喧哗打闹,边走边吃。尊重食堂工作人员,维护公共卫生,不乱倒饭菜。
(6)上课:不迟到早退,无故旷课。上课老师进入教室后由值日生喊“起立”口令后全体立正,老师示意后坐下。如果迟进教室必须喊报告,老师同意后方可进教室回到座位坐下。上课认真听讲,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。
(7)晚点名:全校于21:00进行晚点名,清点班级人数,由值周行政总结当天工作,并部署明天工作。
(8)查寝:实行每天三次查寝制度。检查宿舍卫生,督促学生上课,清点学生人数。
(9)熄灯就寝:22:00全校熄灯就寝,严格遵守就寝纪律。

 
二、军容风纪要求
1、严格的仪容仪表规范:
(1)按规定着装:周一、周二着校服,周三至周五着迷彩服。严禁穿背心,短裤或赤背离开寝室,不得穿拖鞋离开宿舍区。
(2)发型要求:男生不准留长发,(刘海不超过眉毛,耳发不超过耳垂,后颈不超过衣领)不准染发,烫发;女生不染发,烫发并按礼仪规范束发,不准浓妆艳抹和佩戴饰品。
(3)正确佩戴校牌,不得转借他人或涂改。
2、良好的精神风貌:
(1)坐、立、行姿势正确(按《礼仪规范》执行)
(2)良好的卫生习惯,不随地吐痰,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,不吸烟,不喝酒,不打人骂人,不说脏话。
(3)校园内使用普通话,礼貌待人。
三、请销假制度:
(1)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学习任务。学生在校期间均不能擅自离开校园。凡因事或因病确实不能坚持学习、自习、会议、劳动等,都必须按以下规定履行请假手续,否则,按旷课行为依据学习纪律规定处理。
(2)学生因事、因病不能到校或参加学校安排的其它活动,一天以内不能坚持上课的,由家长电话告知班主任;1至2天的由班主任向政教处汇报审批;3天以上由校长审批。假满后本人应当到班主任处销假。班主任将学生销假情况告知政教处。
(3)学生在校期间,原则上不请假外出,因事请假,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需家长电话告之班主任同意后,完善由学校统一制订的制式假条,并到政教处签字备案,方可外出。在请假条上需注明请假事由,请假人数及返校时间,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返校,返校后到班主任处销假,进出校门须出示学生证。若不能及时返校应电话通知班主任,告知其理由,允许后方可延假。请假在两日以上到校长处签字备案。
(4)学生在家因事或因病假满后不能按时恢复到校上课时,必须预先由其家长通过电话向班主任申请续假,获准后方可生效,假满后须持有效证明到班主任处销假。
(5)星期日各班按40%的比例请假(备案)外出。请假外出的学生也应告知家长。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。星期日下午15:00后,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学校。
(6)教职员工不得擅自带学生外出,确有特殊情况须“同出同进”,校外安全责任由带队教职员工和学生本人负责。
(7)学生请假手续不完备者,或超假者按旷课处理。
    ……(此处省略五千字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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